王荫泰(1886年-1961年12月15日),字孟群,山西省平阳府临汾县(今山西省临汾市)人。曾任汪精卫伪政权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。抗战胜利后被捕入狱。
王荫泰早年前往日本留学,1906年毕业于东京官立第一高等学校。后又赴德国留学,1912年毕业于柏林大学法科。回国后在国务院法制局等处任职,并兼任北京大学法科讲师。1917年起历任高等检查厅判事、敌国财产管理处法律顾问及库伦特派员、库伦宣抚署总务处处长等。1921年前往东北担任张作霖顾问。1926年出任北京政府外交部次长、关税会议代表、中俄交涉委员会委员长。次年升任外交总长,同时任条约研究会副会长、中华汇业银行总经理。1928年任司法总长、关税自主委员会委员。同年6月跟随奉军退往东北。后前往上海担任律师。
抗战时期,王荫泰于1937年加入傀儡政权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并任议政委员会委员。汪精卫伪政权成立后出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、实业总署督办。1943年任农务总署督办、总务厅厅长。1945年2月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。抗战胜利后被捕入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