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希豪(1897—1965)字亦昂,东阳人。北京中国大学毕业。1922年加入中国国民党,在青岛市党部从事宣传、组织工作,与中共合作致力于工人运动。因当局不容,流亡菲律宾,执教于华侨中学,主办《民声报》,组织国民党区分部,任常委兼秘书。
1924年1月,以海外代表身份参加联共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。1926年回国,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指导员,继任上海特别市党部指导委员。次年回浙江,参与反共“清党“运动。1928年秋,任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执行委员兼训练部长。后任国民党中央训练部主任秘书。旋为内政部特派奉(辽宁)、吉、黑、鲁、豫,鄂,粤,闽,浙十省政治视察专员。1929年任浙江省党部执行委员。1931年出访考察美苏及欧洲各国。抗日战争期间,历任浙江省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教育长,第一、二、三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及驻会委员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历任国民党新疆省党部主任委员、中国大学校长及国民党六届中央委员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,民革上海市委委员、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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