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鸿寿(1852—1932)字仁山,晚号钝叟,江苏江都仙女庙人。1865年(同治四年)中秀才。1867年补廩生,素有“才子”之誉。1909年被举为江苏省咨议局议员。辛亥革命后,当选北洋政府国会众议院议员。1917年追随孙中山赴广州护法,参与组织国会召开非常国会,选举孙中山为陆海军大元帅,成立军政府。1922年国会恢复后,被推为广东非常国会代议长。1923年曹银在北京急于“当选”总统,采取收买和胁迫议员出席的手段召开两院会议。凌鸿寿不畏军警跟踪监视,拒绝一万元银票贿赂,选举中对曹银投了反对票。曹银倒台后,受贿议员名单公布,其拒贿之事成为当时美谈。晚年归里,主持扬州冶春后社(诗社),常与诗社成员韩国钧、臧宜孙、周嵩尧(周恩来伯父)、江石溪(江泽民祖父)等唱和。
全部展开